(加拿大《星島日報》)
  中新網9月15日電 據加拿大《星島日報》報道,溫哥華華裔女司機座駕被路旁倒塌樹木損毀,雖獲卑詩保險公司(ICBC)賠償,但要自付墊底費,事主認為保育樹木責任在於市府,ICBC應代她向市府索償,卻被告知須自行與市府交涉。後ICBC改變初衷,向她道歉並委任評估員(adjuster)代追賠償;惟溫市府否認有責任,拒絕賠償。
  遭大樹壓壞座駕的李美娜表示,今年7月12日,她停在溫市東39街(E.39th Ave。)夾維多利亞街( Victoria Dr。)交界處路邊的汽車,突然遭一棵大樹倒塌的枝幹砸到,當時她人在車裡,幸及時逃出而沒受傷,但車頭部分壓壞;當時,停在她車前的另一輛汽車則嚴重壓毀,幸好當時車廂里沒有人。
  李美娜說,待市府清理現場後,她立刻向ICBC索償,因自己購有綜合保險(comprehensive insurance),獲3,000加元汽車修理費,但須自付300加元墊底費。她當時被告知,如欲追討墊底費,須自行與市府交涉。後來她得知另一輛車主不但獲賠償1.3萬加元把被壓毀汽車報廢處理,ICBC也委任評估員替受害車主向市府追討賠償。這種差別做法,令她十分不滿。
  ICBC發言人格羅斯曼(Adam Grossman)表示,或許兩位車主報案描述情況不同才產生誤會。如今ICBC立刻糾正錯誤,除馬上致電向李美娜道歉,並委任同一評估員代兩個車主向市府索償。不過,格羅斯曼說,除非能證明市府有疏忽之責,否則難保證受害車主獲得賠償。
  溫市府8月回覆李美娜信中稱:“市府曾在去年10月8日檢查過這棵塌枝的紫葉李(Pissard plum),當時無疾病或腐蝕跡象。今年6月27日,也曾有人致電市府要求清理該樹,但也無跡象顯示有立即倒塌危險。由於市府無法合理預見樹枝可能倒塌,因此無機會對不幸意外採取預防行動。經調查,無證據顯示市府有疏忽責任,所以無法作出賠償。”
  李美娜說,既然6月27日有人致電市府要求清理該樹,如果公園局當時派人修剪,相信不致發生樹枝倒塌事件:“我曾就近檢查這棵樹,確實沒有生病或腐蝕,樹枝明顯因濃密超重才造成突然倒塌,市府應該負有責任。”
  李美娜指300加元數目雖不大,但市府理應負起維護樹木責任,她希望ICBC全力代為追討賠償。她說:“我也曾經考慮過赴卑詩小額錢債法庭追討,縱使勝訴,成本似乎也太高,先等ICBC交涉再說。”(張文慈)  (原標題:溫哥華一華裔女司機汽車被樹壓塌 吁市府賠償損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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